1、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,造成危害结果,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;

3、主观条件的限制,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,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,应属于“意外事件”;

4、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,也是提前防卫,主观过错应属“故意”。
时间:2024-11-02 00:15:04
1、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,造成危害结果,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;
3、主观条件的限制,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,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,应属于“意外事件”;
4、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,也是提前防卫,主观过错应属“故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