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1.先去接受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《人事关系及档案接收函》后再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

2、2.再调出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《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》填写《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

3、3.然后在调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《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》上加盖公章

4、4.接着凭《人事关系及档案接收函》和《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》领取档案(如是自带,人力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会在封好的档案袋上加盖公章)

5、5.接下来到接受地的现单位在《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》上盖公章

6、6.将现单位盖好公章的《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》和档案交到接收地的人力资源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