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

 时间:2024-10-20 17:58:19

一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准超过3天的使用量。

二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,严格收发、回仓登记手续。

三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做好防火措施。

四、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。

五、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、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。

六、使用液化石油气做焊、割作业。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。

七、严禁携带火种、手机、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。

  • 怎样做好吃的手撕包菜呢
  • 潍坊旅游有哪些好玩的地方?
  • 一枪毙命攻略
  • 白蝴蝶app怎么下载
  • 域名在哪里可以评估价格?
  • 热门搜索
    泰安有什么好玩的 什么是刑事拘留 bath是什么意思 炭黑是什么 杭州有什么好吃的 什么是麻疹 梳子什么材质的好 太白粉是什么粉 肃然起敬是什么意思 红杏出墙是什么意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