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拆迁是否应该签订补偿协议

 时间:2024-11-03 06:28:48

1、当事人对此不服,可以提起行政诉讼;而拆迁许可证颁发之后,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所发生的行为,如房屋评估事务所的委托、实地测量评估、补偿额的商定、补偿协议的签订、履行等,都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。

2、其实,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,就拆迁房的面积、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,凯诺拆迁律师讲到,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、平等、诚实信用、等价有偿等原则,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,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,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3、国务院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货币补偿的金额,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、用途、秃赈沙嚣建筑面积等因素,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。”建设部2003杏揉动减年12月《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:“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、透明,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。”如果你所签订的补偿协议中评估事务所的委托未经双方协商,而房屋评估并未按市场价格进行,则你完全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重新进行房屋拆迁价格评估,以维护合法的民事权益。

  • 如何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
  • 房屋拆迁先签协议的亏了怎么办
  • 房屋拆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依据
  • 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有哪些注意的方面法律依据
  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该有哪几方人签
  • 热门搜索
    贝多芬简介 素材图片大全 锐界怎么样 qq怎么快速加好友 物理公式初中大全 王耀武简介 鳄鱼肉怎么吃 酷狗怎么听歌识曲 董鄂妃简介 貔貅图片大全